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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查处10宗利用疫情哄抬价格、强制搭售等违法案件

佛山政法 2022-10-09





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加强统筹指挥和统一部署,市市场监管系统迅速反应,切实加强口罩、防护服、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等防疫用品及粮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管,依法从严从快主动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有力保障防控疫情时期市场价格稳定。根据现阶段查处情况,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现公布10宗利用疫情哄抬价格、强制搭售等典型违法案件,请广大经营者引以为戒,严格依法经营。





违法案件一


佛山市都市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十三分店高价销售“洁之源”“保为康”“医麦德”三个品牌口罩。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七)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1月22日,南海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进行全面调查处理,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违法案件二


顺德区陈村康之药店销售口罩强制搭售酒精消毒喷雾剂。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规定,构成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1月24日,顺德区市场监管局按照执法程序对该案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处理,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违法案件三


佛山市都市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大沥太平分店售卖的口罩无明码标价,并涉嫌销售无中文标识的口罩。1月25日,南海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予以立案调查。



违法案件四


禅城区汇港丰日用品店售卖的口罩没有明码标价,并大幅涨价销售,涉嫌哄抬物价。1月26日,禅城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



违法案件五


佛山市禅城区强送婷滔医疗器械店涉嫌高价销售无中文标识的口罩。1月26日,禅城区市场监管局对此立案调查。



违法案件六


1月27日,禅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禅城区千年健药店进行检查,发现该药店大幅涨价销售两种口罩。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第九条第(三)项规定所指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禅城区市场监管局正按照执法程序对该案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处理,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违法案件七


1月27日,禅城区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禅城区顺记小卖部大幅涨价销售口罩,且未明码标价。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第九条第(三)项规定所指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和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禅城区市场监管局正按照执法程序对该案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处理。



违法案件八


1月27日,禅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辖区有个人加价代购口罩,并在其自用微信朋友圈中连续发布转卖口罩信息,且大量使用“扫货”、“扫光”等词汇,立即联合公安机关对该线索进行核查,发现涉案当事人霍嘉泳在1月23日至1月25日期间,从药店购进约900只口罩,且以微信朋友圈为平台向各地邮寄出售了约700只。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构成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禅城区市场监管局正按照执法程序对该案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处理,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违法案件九


1月28日,佛山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禅城区市场监管局,对佛山市药王谷医药有限公司进行专项检查,现场扣押1200个无中文标识口罩,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药械质量安全。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违法案件十


1月28日,顺德区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顺德区龙江镇龙山市场肉档黄姓经营者销售的猪肉价格远高于市场价格,且该经营者无法提供相关进货价格票据。顺德区市场监管局对该经营者涉嫌哄抬猪肉价格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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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顺德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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